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凤台县位于淮河中游,淮北平原南缘,地处北纬32度至33度,东经116度至117度之间,古称州来,又谓下蔡。清雍正十年(公元1732年)置县,沿革至今。凤台临淮河,辖西淝河,县域呈东南、西北斜形,南北长50公里,东西宽约42公里,总面积1100平方公里,耕地面积86万公顷,水面16万公顷,人口80万。凤台县地势平坦,资源丰富,大部分地区在海拔25米以下,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,年均降雨量800—1000毫米,无霜期216天,平均气温15.1摄氏度。境内地下水源丰富,地表径流密布,焦岗湖、城北湖、花家湖、姬沟湖等分布其间,淮河、西淝河、永幸河、茨淮新河等穿境而过,通长江达江浙。凤台县交通便捷,淮河水上交通发达,淮阜铁路横贯境内东西,凤台、桂集、张集三站镶嵌其间,距京九线上重站阜阳站仅百公里。距合肥骆岗机场百余公里,蚌埠机场几十公里。凤台农业基础好,素有“不是江南,胜似江南”的美誉。